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奇异人生之快穿之旅 > 喜宝 十
    沈梦昔自嘲地笑笑,这已是她第二次出逃,且都是从岛上逃往大陆。

    不同的是,她确信这位勖先生的手段,会比东邪黄药师更狠辣绝对。

    黄药师打骨子里欣赏和纵容他自己的所谓“痴情”,说白了,有些目下无尘、孤高无知,他坚信自己是天下第一聪明之人,坚信妻子至死深爱自己,出逃不过是耍耍小性子而已。摸透了他的脾性,其实很是好哄。

    但勖存姿不同,他在商场、红尘里打滚厮杀多年,机关算尽。且深信金钱可以买到一切,控制欲极强,表面绅士风度,温和有礼,实际上违逆他的人、挡他路的人,下场都很悲惨。

    沈梦昔不确信自己可以安然逃脱,但也不甘心被圈禁就是了。

    ——心底里还隐隐有种干脆早一点领盒饭,早点换片子的期冀。

    她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中年妇女的样子,胸脯勒得平平的,戴着一副平光镜,住的也是一般的客舱,只盼着不引人注意。

    出逃早有规划:若是白天就去火车站到北欧,深夜就去机场回香港,傍晚则去港口到加拿大,她没机会提前订票,只能撞大运,幸运的是,正好就买到了船票。

    她知道勖存姿定然大怒,会满世界搜寻她。

    幸而伦敦交通发达,又没摄像头,海陆空三个方面,也够勖存姿查上一阵子。还好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几个儿女就够他喝一壶的,偌大地球,不等他寻到,恐怕他自己先挂掉了。

    沈梦昔从未如此期盼一个人快点死去。

    ******

    八十年代初,香港、东南亚以及台湾地区,形成一股移民加拿大的热潮,沈梦昔居住的蒙特利尔市,就有万余华人华裔,她乐得混迹华人区,过着平凡无奇的日子。

    她租住的是台湾人的房子,房主是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叫刘忠孝,四九年自广西去的台湾,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时期,逃亡新加坡、马来西亚,近些年才辗转来到加拿大。他妻子是马来人,比他小十岁,他们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他们如今开着一家洗衣店和一家中餐馆。大女儿跟母亲一同照看洗衣店,大儿子和他一起经营餐馆,小儿子只有十岁,还在读书,一家人都住在餐馆楼上,都很勤劳,各忙各的,极少凑到一起吃一顿饭。

    沈梦昔住的是他们洗衣店上面的二楼,走单独的楼梯,自己做饭,除了交房租,极少与他们打交道。

    一晃就住了三四个月,这期间,她每周去一次市图书馆,看看书,顺便翻看一下报纸,期望可以看到勖存姿的讣告。

    加拿大境内拥有约200万个湖泊,占世界湖泊数量的六成,魁北克省的湖泊河流也是数不胜数,初秋时节,她去清水湖看风景,传说那是亿万年前小行星坠落形成的陨坑,并且,还是两个形成时间相聚两亿年的陨坑湖泊。

    清水湖,因湖水清澈见底命名,同时又是个钓鱼圣地,湖边垂钓者比比皆是,沈梦昔对钓鱼没有兴趣,她只是喜欢拍照。

    湖边一个钓鱼的男子,看着她,忽然用英语问:“这位女士,我想我应该是见过的!”

    魁北克省是法语区,大多数人都讲法语,而这人说得一口纯正伦敦音,让沈梦昔狐疑地看着他,首先疑心他是勖存姿派来的私家侦探,暗暗准备好了手枪、银针、石头、木棍等武器,随时应对变故。

    说实话,她对欧美人并没什么分辨能力,一看之下,并无印象,只觉这人鼻子很大,眼距很近,很难看。她礼貌地回答,“对不起先生,我并不认识您。”

    再不逗留,转身就走。

    她很是留心观察,不见有人跟踪,稍稍放心,但还是提前离开了清水湖,改去魁北克古镇。

    魁北克是印第安人聚居地,算是北美最有历史的古镇了,当然,跟中国的古镇毫无可比性。

    那里街道弯弯曲曲,上下崎岖,建筑带有中世纪欧洲风格,好比哈尔滨和大连,带有日俄痕迹。

    沈梦昔的头发又长了很多,中分开来,随便披散在肩头,白裙子白衬衫,平底鞋,还是戴着眼镜,平平无奇。她留连在几家画廊里,驻足观看画家当场作画,和现场拍卖,饶有兴致。

    午饭后,又走到一家以水彩画居多的画廊里,她不懂这些,只纯粹想打发时间。

    “咦,这位女士,我肯定是见过的!”还是那个伦敦腔,他湖蓝色的眼睛笑起来显得更加的近。

    沈梦昔并未惊慌,而是笑了,“世界真小。”

    那人正坐在画廊最里面的角落里画画,是一副水彩风景画,画的正是清水湖,湖边一个白衫白裙的黑发女子,仅仅是个背影,却莫名带些孤寂。

    沈梦昔挑了挑眉毛,看向那人。

    那人在画纸一角,用钢笔签了个花式签名,詹姆斯。

    吹干了,卷起装到画筒里,双手捧送给沈梦昔,“送给美丽的东方女郎!”

    沈梦昔笑着接过,“谢谢英俊的英国绅士!”

    那人哈哈大笑,洗了手,邀请沈梦昔去旁边的咖啡店吃下午茶。

    沈梦昔不确定他是不是私家侦探,但也知一时半会儿躲不开他,索性大方地跟着他去喝咖啡。

    那人举止非常优雅,在一贯自由散漫的北美人中有些显眼,他给沈梦昔拉椅子,帮她点餐,就连搅动咖啡的动作都十分养眼,让沈梦昔忽然觉得他其实也不是很难看。

    “我们在圣三一学院见过面的。”詹姆斯喝了一口咖啡说。见她还在回忆,又提示道:“亨利八世的椅子腿权杖!”

    沈梦昔同时也想到了,一拍手,“是!”

    詹姆斯笑着点头,“世界这么大,我们居然接连三次相遇。”

    沈梦昔笑着摆手,“我天天都遇到街角餐馆的老板娘。”

    “那不一样,很不一样。”詹姆斯很认真地否认。

    沈梦昔也不反驳,而是说:“或许吧。”

    “是香港人还是台湾人?来加国度暑假吗?开学的期末考准备好了吗?”詹姆斯转移话题,来了个三连问。

    沈梦昔忽然不知道如何回答。

    她想说:我是中国人。

    但是随后必是一连串的问题要回答。

    于是她笑着点点头,“呢,是英国人吗?来加国度暑假吗?开学的期末考试准备好了吗?”

    詹姆斯却没有回避,他抿了一下嘴唇,认真地说:“我是英国人,我已自剑桥毕业,且已服过兵役,我是逃婚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