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从1994开始 > 第209章,大抵就是这样子的
    羊城的初夏有着鲜明的特点,大清早起来整个人都是凉爽的,午后炙热多雨,而一到了晚上就闷燥的不行。

    天空沉甸甸的,呆在屋里感到局气。

    灰色大裤衩套双白色凉拖,林义摇着蒲扇到了外边,点燃一盘蚊香,滋一口凉茶往藤椅上一瘫,习习晚风里无规则晃荡着双脚,甚是舒服,感叹一声生活莫过如此。

    今夜的中大灯火阑珊,校门口遍及了此起彼伏含泪告别的大四学长学姐。

    那一声声不舍里的珍重,让林义想起了重来一次的大二也即将成为回忆,人也慢慢陷入了惆怅。

    其实,对于林义来说,九十年代的校园大概总体上是沉寂的。

    政治的热忱已然结束,刚刚在《渴望》里的“悠悠岁月”歌声中从一群高中生变成了大学生,又被突然放进一个市场大潮卷来的不安环境里。

    充满了欣喜和迷茫,不安和奋进。

    大学里,按部就班的上着必修课。在专业课以外,非专业的有法律常识,有古典音乐,有中国革命史,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国际政治等一连串...

    这时没有“心灵鸡汤”这个词,也没有一门课反复讲同人生、友谊、婚有关的问题。比不得后世的学生更关注这些个人隐私和性的解放。

    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亲切,礼貌,而又保持距离。大学教师的亲切、随意和高中老师的严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让大伙感受到尊重和平等对待的同时,也油然生起了一种陌生的味道。

    分数下来了,老师会写在小纸条上,只给一个人,表明很注重隐私。

    而同学们和老师之间也并没有过多的接触。他们上完课转身就走,像完成了任务一般,并不和大家“打成一片”。

    大部分学生都缺乏在课后和老师交往、聚餐的经历。只有很少的一两次,班邀请到了人到中年的英语老师做客。

    还记得这个风情非凡的女老师闲谈间说了这样一番话:其实啊,婚姻这个事情,别人介绍的,双方条件都看好了,也没什么不好的。

    这是大伙的记忆中这位女老师在私下场合发的一点个人小感慨。不过,这些样子的话,对于二十出头的少男少女,又能听懂多少?

    这时期的一些中年教师颇有学者的温润敦厚之风。还记得一位老师在课堂上笑眯眯地说,“抓猪”(促进生猪养殖)在英译之前可不能把中文误解成用手“抓住猪”,此前就有人犯过这个错误。

    可能是由于待遇、住房等等问题,现在的年轻教师似乎普遍不怎么安心,都希望跳槽到政府部门或者大企业去工作。

    学而优则仕,这在九十年代或许是常态,或许这也是他们和大伙保持友善的距离,并不“打成一片”的原因。

    不过林义并不很在意他们的选择,甚至不觉得有过于密切的必要。如果他们能找到更心仪、待遇更好的工作,也会为他们高兴。师生之间总的来说可算是相安无事。

    而说到外教,那位自称在洛杉矶加州大学教过书的美国教授,学问似乎还不错。但让人费解的是,他给大家照合影,冲印出来,也要一人几毛钱的收费。

    直到现如今林义还是心存疑虑,如果是中国人去另一个和自己国家经济水平相差很大的地区教书,免费住着对方提供服务的公寓,可能实在是不好意思一个个地向几个学生收那点费用的。

    这大抵是国人与老外的区别,也是以“仁”“和”为核心的中华儒家文化同西方掠夺文化的根本性差异所在。

    两世为人,林义根据自己的人生总结:大学除了必要的专业课程。其实阅读、电影和旅行才是提升人生境界的关键因子。

    在阅读方面,貌似也有着千篇一律的传统。大家都热爱从文学史和选读入手。

    从最古老的英国叙事诗开始一路下来,到华兹华斯、柯勒律治……但完整的长篇都是课外读的。

    如果有语言天赋的,课外阅读往往会选择英文原著,似乎是从《爱情的故事》和《简·爱》这类故事比较熟悉的开始。

    真正觉得读出味道,感到喜欢的作品是弥尔顿的长诗《失乐园》和迪金森的诗,以及毛姆的系列短篇、长篇,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极富童趣。

    一些英文编写的圣经故事也是在这个时期疯狂汲取的。有时兴致来了也读英译的其他国家作品,比如屠格涅夫的《父与子》。

    后来个人偏好带有某种反省的、类似个人心灵史一类的叙事,如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或者对人性进行反省的寓言式作品如戈尔丁的《蝇王》。

    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两世以来林义一直保持着读的习惯,前一段时间把铁凝的早期作品《哦,香雪》读了两遍。这真是个既精巧又温暖的短篇。

    当然,读《废都》,笑说“此处删去xx字”,想着如何填满方格,也是这年头宿舍里的为数不多的一点娱乐。

    前不久教育部的大领导来学校作报告,在报告时也顺带把《废都》批了一顿,但目的没达到,反倒让同学们更感兴趣了。真是有点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意味。

    林义一伙人还听过贾平凹的讲座,后者提到了自己当年如何因为出了《废都》被舆论抨击得住院。

    在大家听讲座的时候,老贾的新书正在开卖。主持讲座的老师在演讲结束的时候“善意”地提醒学生:如果没有买贾老师的书,就不要请贾老师签名了,因为如今贾老师的书法也是很值钱的。

    看看,看看,无论是老贾也好,还是讲座的其他老师也罢,都是打着幌子以攫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

    风情的英语老师为了提高学生的听力,每周都会安排一个下午在大教室放映美国电影的录像。比如《与狼共舞》、《小鬼当家》、《变相怪杰》等。

    在图书馆里看过国内电影《菊豆》、《大红灯笼高高挂》、《霸王别姬》。学校的礼堂里会在晚上放映公映的国产电影,只要一有时间林义也会同大长腿三女买票重温一遍。

    印象比较深的有《遭遇激情》、《香魂女》、《永失我爱》。在冬天,校园里的路灯光穿透周遭的薄雾,一行人看完电影一路呼着白气一路议论着电影走回寝室。

    校外人员来做的讲座中,林义印象比较深的反倒是和专业无关的。

    可能因为接触得少而有新鲜感:李德伦讲音乐,郑晓瑛谈女子爱乐乐团。

    大伙还曾骑车去看民乐团的演出,坐学校安排的大巴去美术馆看“法国罗丹艺术大展”。

    这年头没有后世那种风格的“偶像”。“黑豹”和窦唯、张楚、老狼、沈庆……大概就是大伙儿很佩服的。

    两宿舍的人曾专门骑车去看过一次“唐朝”的现场演出,看他们甩着长发呐喊“梦里回到唐朝”...

    这大抵就是大学生活,至少也是林义的大学生活。

    ...

    自从夜宵以后,林义都做好孙念再来缠自己的心里准备了。但这女人好似浑然忘记了这么回事,又回到了前面两个月的样子。

    上课也好,平日里路上遇到也罢。要么不咸不淡的点头问候,要么这女人安静让道一边等林义和大长腿并肩过去,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从朋友变成了校友的样子。

    孙念的变化,两宿舍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除了偶尔打趣打趣填充无聊的日子外,大家也见怪不怪了。

    不过两宿舍人都在心里猜测:之前孙念缠着林义。要么是玩闹寻乐子,现在玩的没劲了,所以放弃了。

    要么就是玩着玩着把她自己给玩进去了,如果是这种情况,以孙念的性子,那肯定是在憋大招。

    嗯,换句话说,就是好戏还在后头呢。

    但真心的,林义一点也不想看这出好戏,只希望这女人不要再人来疯了。

    不过有意思的是,冷秀自从草地上被孙念震慑一番后,气不过的她竟然跑去学习空手道去了。

    平日里冷秀一直嘀咕说“洗刷耻辱”、“此仇不报非君子”、“把孙念凑成狗头”之类的狠话。

    根据大长腿的描述,那个韩国女教练的空手道很厉害,一女对五男,轻松解决。

    ...

    考试的日子里,老天似乎听到了林义的心声,从清晨开始,密集的水珠子不要钱似的从天际往下掉。

    进考场前,晃停突然告诉两宿舍人,这学期离校前他们打算在酒吧开一个小型演唱会,以庆祝香江回归。

    晃停还说,一起唱歌的还有曾毅和玲花等几人。

    这名字,让林义想起一人,于是试探着问:“玲花是谁啊?”

    晃停闷声回答:“是一起在酒吧驻唱的同事,名叫杨魏玲花,是一名来自鄂尔多斯的蒙古族女孩,性格比较的洒脱,我们老板非常重视她的音乐素养。”

    果真是他们啊,林义在心里默默流泪,前生真的是被“最炫民族风”给祸害惨了。

    由于准备充分,期末考试对林义来说,算的上中规中矩,谈不上出彩,也不会挂科。

    要说平平淡淡里让人意外的就是,马平彦最后一科竟然没来考试,也也不知道他咋想的,样子都不做一下。

    要知道,不参加期末考试,以后就没有资格补考,那毕业证是妥妥的有麻烦了。

    ...

    期末考试完,邹艳霞说想请金妍和冷秀来书店三楼吃饭。林义想都没想就同意了,毕竟大长腿的交心的朋友就那么几个。

    同时还告诉女人,以后这样的事不需要问他,她自己做主就好。

    不过末了林义眨巴眨巴眼还加一句,“异性与狗不得入内。”

    大长腿片了眼就轻声质问:“我在眼里就是这样的人吗?”

    林义笑呵呵辩解:“哎,这什么智商呀?我着重指的是狗,狗,狗不得入内知道吗?”

    说着,林义把洗好的黄瓜咬一口,嚼吧嚼吧几口就继续补充道:“当然了,异性还不如狗,更不能入内了。”

    “德性!”

    金妍做发型了,头发也染成了金色,看起来和她的人很搭,有股子说不出韵味,很好看。

    按她自己的说法,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是为了给自己的青春留个纪念,打算暑假拍写真集,顺便也给她自己录制一张永不发行的唱片。

    金妍来书店三楼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翻看林义专门订阅的报刊和杂志。一坐就可以呆几个钟头,时不时在沙发上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的笑出了声。

    而冷秀就不一样了。她老人家每次来都会东瞅瞅西看看的,要是能翻出点好吃的,那准保激动的哇哇大叫一声,然后利索的盘在沙发上“自私”的吃了起来。

    当然了,两年相处下来,金妍和冷秀虽然和林义非常熟悉了,平日里说话、做事也不怎么客套。但两人从不靠近林义书房门一步,很有分寸。

    晚餐准备做个荤菜,林义承诺,根据四人口味一人一个专属。

    然后冷秀就问:“真的可以随便点?”

    林义就拍拍胸口说:“林大爷的话,向来是金科玉律,一言九鼎。”

    说完,林义当然不让的要了潇湘名菜,剁椒鱼头,一年多没吃了,真心有点馋那味道。

    邹艳霞这次没有特意照顾林义的口味点,而是准备了她自己最喜欢又非常拿手的一道菜,辣子鸡丁。

    不过大长腿这菜一出来的时候,其他三人都拍手叫好,表示也喜欢。

    冷秀说想念家乡的青椒酿肉了,但她自己不想动手帮忙,说厨房有三人就够了。

    然后林义就威胁说,不帮忙就没了,改成湘菜虎皮青椒,看吃不吃。不情不愿里,这从来没沾过阳春水的冷秀还是来了。

    轮到金妍了,她爽朗一笑,甩甩金发就说:我随意,我都行,我不挑,将就着做吧,不要那么麻烦的,有口吃的就好了。七八中文    7*

    然后就报了四个菜名让选一个做:脆皮叉烧、豉油皇鹅肠、和味猪手、冷水猪肚。

    尼玛,这四个菜名一出,把几人憋出内伤,这哪里随意哪里不挑了。

    主厨邹艳霞率先开口,“前两个我不会,后两个没材料。”

    说完,三人就看向林义,六只眼睛里齐刷刷的表达了一个意思:吹的牛,自己去想办法。

    么得法子,林义只能找外援,从袁军那里借辆面包车就去了附近有名气的酒楼。

    挑挑赶赶,林义最后在德粤楼选了脆皮叉烧。没有理由,只图方便。

    回去的路上买了几百块买了一瓶干红葡萄酒。

    回来的时候菜已经好了,趴满的桌面上还多了个葱花蛋汤,热气腾腾的,很香。

    俗话说,人多好吃饭。

    今天几人很有默契,都是先抢着吃一个菜,真的是抢,看哪块肉好就下筷子扒。这样子等吃的差不多了,才转移到一个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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