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十五年等待候鸟 > 10.不是你的男朋友
    寒假,黎璃从学校图书馆借了《荆棘鸟》回家,陷入梅吉与拉尔夫半个世纪的纠缠,连吃饭的时候都舍不得把书放下,被黎美晴点着脑门骂“书呆子”。她看了看母亲,加快扒饭粒的速度。

    柳千仁坐在她们对面,冷淡的目光扫了扫黎美晴便让她偃旗息鼓了。在这个重新组合的家庭中他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至少对继母颇有几分威慑力。他总是在黎美晴教训黎璃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为她解围,她隐约察觉到这一点,潜意识里不想深究撄。

    黎璃在之前就不喜欢拉尔夫,同班同学上学期借过这本书,她对大概内容有所了解。尽管理智告诉她大多数男人在面对名利与爱情的两难选择中会舍弃后者。

    吸引她的是那段题记:“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一种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起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下来。然后,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得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美好的东西只能用剧痛重创来换取……”

    她不是荆棘鸟,是那株荆棘树,等待着聆听一生一次的绝唱。

    假如有一天她能将自己的暗写成一本书,黎璃想自己会在扉页上题词:“我期盼候鸟归来,直到生命终结。”

    二月十四日,黎璃在移动丁欣的花瓶时,手指不小心被玫瑰刺出了血。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就远远跑到了天边。生活好像小时候玩过的陀螺,被看不见的鞭子抽打着飞快旋转停不下来,来不及看清楚片段就已成为了往事。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前两天,柳千仁拿到了南加州大学的Offer,裴尚轩用绝对属于稀罕事物的移动电话打给黎璃,说出了大事要她立刻出来,黎璃正在家整理行李,准备和汪晓峰一起去北京看天安.门升旗仪式。

    接到他十万火急的电话,黎璃扔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匆忙出门,心急如焚地赶到人民广场附近的茶坊,却看到他坐在一群人中间意气风发偿。

    裴尚轩一年前在七浦路租了一个门面,从广州批发服装回上海。他眼光独到,再加上帅哥的形象就是一活广告,生意兴隆。他忙得根本没时间找黎璃叙旧,她去看过他两次,每次到最后都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帮着他卖衣服。

    “们是一对吧?”试衣的女孩总是问这个。

    裴尚轩哈哈笑着搂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抱了抱,回答提问:“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

    她努力维持笑脸,心中绞痛。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偏偏与爱情没有关联。黎璃回学校和汪晓峰练口语的时候心不在焉,被他看出了端倪。

    自从新年舞会过后,她和汪晓峰渐渐熟络。他们巧合地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出生时间仅相差了四小时,遂成为关系特铁的死党。春节他回金华过年,还特意给她带了一包火腿回来。黎璃带回家交给母亲,黎美晴大惊小怪她这么难看的外表居然还交得到男朋友。

    “是朋友。”黎璃没好气地声明,重重关上冰箱门,没理会母亲絮絮的责怪走出厨房。

    客厅里,柳千仁正在看碟片,抬起头扫视黎璃。她没反应,一声不吭地经过电视机前,回到自己的隔间。

    汪晓峰是那种容易让人产生信赖感的男生,他的问题是女孩子乐意和他开玩笑,但想要更进一步地交往则集体说不。黎璃替他分析过个中原因,归根结底是他和女生太没有距离感,试想哪个女孩愿意找个洞悉自己一切隐秘的男友?

    “得了,就乖乖当的‘妇女之友’吧。”黎璃双手一摊,宣判他无药可救。

    汪晓峰挫败地抓头发,冲黎璃上下打量一番,凑过去嬉皮笑脸问道:“黎璃,干脆我们凑一对,考虑一下?同年同月同日生还能碰到,这么有缘一定是上帝要我们在一起。”最末一句,他的语气像吟诵赞美诗,只差没加上“阿门”了。

    她抬手给他一拳,“我当是白痴。”

    他揉着胸口哈哈笑,一边大声嚷嚷“Youhurt(伤害了我)”。黎璃也笑,顺便再赏他一脚。汪晓峰是个好人,能让她轻松,但她对他没感觉。

    感觉是种玄妙的东西,黎璃只对裴尚轩牵肠挂肚,只担心他过得好不好,只想和他在一起。说不上他究竟哪里好,可能仅仅是感觉对了。

    汪晓峰知道黎璃喜欢着某个人,是那种沧海桑田此情不渝的喜欢,他斗不过在她心里的人,大大方方一早弃权。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黎璃火冒三丈地看着坐在人堆里的裴尚轩。他染了目前最流行的金色头发,穿着黑色紧身T恤,脖子上戴一条银色的项链,左耳还戴着银色耳钉,嚣张跋扈。

    “裴尚轩,解释一下怎么回事。”坐在他身旁的人黎璃一个都不认识,她在准备英语等级考试,有一阵子没见过他了。看看这些人的装扮,她自动划归狐朋狗友一类。

    裴尚轩松开怀中扣着的漂亮女孩,朝黎璃略略抬起下巴。

    “来了啊。”他的语气漫不经心。

    黎璃更生气了,我这么个大活人站这里半天了,不会才看见我吧?端什么架子,无聊!他身边同样穿紧身T恤的女孩让黎璃的自卑感再度抬头,世上不止韩以晨一个漂亮女孩,她嫉妒也没用。

    “如果让我来看无聊,OK,我看到了。”黎璃不客气地转身,毫不介意在他兄弟面前给他难堪。

    裴尚轩勃然变色,在场众人愕然注视着一向以酷哥形象示人的他站起来追了出去,他冲出门,抓住黎璃的胳膊。

    “黎璃,吃错药了?”裴尚轩一开口火药味甚浓,想也没想就追出来,像是自己做错了事。他不只恼火还有些委屈,长年相处下来深知以黎璃的性子交不到几个朋友,所以特意安排了聚会想让她多认识一些人,结果她这么不给面子。

    她转头注视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男人,紧咬嘴唇的牙齿松开,殷红的血如同好些年前他们同桌时他常常见到的那样,她又在自虐。

    他从牛仔裤袋里摸出一方手帕,递给她去擦血迹。黎璃没伸手,任由他尴尬地举着。她眼神深邃,他看不懂。

    “裴尚轩,我晚上去北京。”

    他脱口而出,“去干吗?”有种她即将离去不再回来的错觉。

    “七月一号香港回归,我去看升旗仪式。”

    他松了口气,香港回归是普天同庆的大事,政府还特意放假。继而想到七月一号天安.门必定人山人海,又担忧起是不是有人与她同行能互相照应。

    “一个人?”他不放心地问道,却看到她摇了摇头。

    “和一个男生一起去,没什么好担心的。”黎璃不解自己为何特意强调同伴性别,脱口而出的话容不得她细想。

    听到“男生”二字,裴尚轩皱起眉头。见鬼,她单独和男人出去旅游,居然叫他不用担心?自己不担心才怪!

    “不许去。”他霸道地命令,“是女生,要保护自己,知不知道?”

    黎璃一怔,冷冷笑起来,“裴尚轩,神经病啊。”

    她的冷淡让他不悦,一脸恼火地吼道:“我是关心。”

    “我不稀罕。”黎璃倔犟地昂起头回吼,甩手大步往前走去。没走两步,手臂再次被人捉住。回过头,裴尚轩面目狰狞,恶狠狠地咬牙切齿,“黎璃,这丫头别不识好人心。的事我还管定了,今天哪里都不准去!”说着,他扬手招了一部计程车,连推带搡把她塞进车内,报了自己家的地址。

    “让我下车!”黎璃气不打一处来,“我和男朋友去北京,要多管闲事?”她撒谎了。许是之前见到他搂抱漂亮女孩的情景太刺眼,黎璃红了眼圈,倒有几分真的情急了的模样。

    裴尚轩面色阴沉,抿紧薄薄的嘴唇死瞪着黎璃,恍似要看穿她是不是在骗人。黎璃心虚,强自镇定与他对视。

    “男朋友也不准!”被她的目光看着,裴尚轩败下阵来,心烦意乱地抓抓头发,口气阴郁,“黎璃,给我记着,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成天想的就是占女生便宜。”

    黎璃嗤之以鼻,不屑冷哼,“说的是自己吧。”

    黎璃的轻描淡写看在裴尚轩眼里变成了不知自爱,他说不明白为何心痛得仿佛呼吸困难。手机铃响,估计是被晾在茶坊里的朋友等得不耐烦打来找他了。裴尚轩不接,倒是黎璃伸腿过来踢踢他的脚,听不出抱着何种心态的口吻,“人家找呢,麻烦就别来管我的事。”

    裴尚轩气急败坏地关机,他喘了口气,盯着她的眼睛生硬地说道:“死了这条心,没我的批准,哪里都不能去。”

    “凭什么?”黎璃忽然兴起了一丝希望:有没有可能,他是在吃醋?

    “凭我是的死党。”这个理由够充分了吧?“我们是朋友,我不想等到出事再来做事后诸葛亮。”

    他,总是在她刚刚产生了幻想的时候,残忍地粉碎。更无奈的是,她怨不了他无心的残酷。

    黎璃没去成北京,在裴尚轩家和他大眼瞪小眼对峙了半天,在裴家两老不断使眼色示意下,最终她妥协了。她到火车站约定的地点和汪晓峰碰头,借口临时有事不能去北京了。

    “是那个人吧?”汪晓峰朝着不远处监视他俩的高个子男人努了努嘴。

    她点了点头,没必要对他隐瞒。

    “喜欢他会很辛苦的,黎璃。”他拍拍她的肩膀,拎起脚边的旅行袋,“等我回来给看照片。”

    黎璃很遗憾,为自己将要错过这一历史性的时刻。可是等到裴尚轩走过来牵起她的手,她抛开了不愉快。

    “骗了我,是不是?”他不悦地皱着英挺的眉,目光深邃,一瞬不瞬注视着黎璃,“他根本不是的男朋友,对吧?”

    “嗯。”黎璃淡淡回答。

    裴尚轩抬起左手,揉着她的头发,嘟嘟哝哝庆幸自己头脑清醒没有上当受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上海火车站人来人往,他们站在广场上被苍茫暮色笼罩。黎璃垂着头,微微笑了。

    这个男人关心着自己,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都令她奋不顾身。

    柳千仁出发去美国,黎璃被母亲拖着到虹桥机场送行。她痛恨柳千仁,但那些夹在参考书中的刻纸让人无法忽略,说不清楚对他到底抱有何种感觉,黎璃当起了鸵鸟。

    柳千仁在家整理行装,把考进大学之前的书都卖掉了,她看到自己还给他的参考书也在其中。黎璃的心猛然悸动了一下,持续地痛了几秒钟。

    他离开前一夜,黎璃从市场调查公司打工回家,在楼下看到柳千仁寂寞地抽着烟。

    距离十米,她停下脚步。夏日燠热的夜晚,无风之夜,她仿佛是从黏稠的水里出来,身上下都黏糊糊的,一心想着赶快上楼洗澡。

    柳千仁手指间一星微芒,在夜幕里橘红色轻轻跃动,有一丝迷离的孤寂。

    他和她,隔着十米互相凝望,最终无话可说。黎璃转身上楼,而他继续在楼下抽烟。她在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恍恍惚惚想起柳家父子都不抽烟。

    黎璃摇摇头,把怪异感觉甩到脑后。她拍拍脸命令自己清醒——她一定是疯了才会在意柳千仁。

    在机场黎璃头一次看到柳千仁的母亲,一个气质高贵的美丽女子。据说儿子像妈,从他的外表也能推测其母必定是个美人。她不但外表出色,声音也极为动听,说话语调慢悠悠的,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风范。黎璃客观公正地评价:不管从哪方面看,还是柳千仁的母亲和柳之贤比较般配。

    许是这并非她一个人的感想,黎璃发现自己母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然后柳之贤仿似无意握住了黎美晴的手,握得很紧,让旁观者也莫名放下了心。

    她从以前就搞不懂柳之贤是爱上母亲的哪一点,身为黎美晴的女儿,竟然荒谬地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但看到这一幕黎璃释然了。柳千仁也看到了,嘴角浮现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他没有和黎璃告别,只是隔着送行的亲人望了她一眼。这一瞥太快,黎璃根本抓不住他眼底的情绪。

    波音747升上高空,柳千仁离开这个城市。她望着头顶掠过的银色飞机,仿佛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鸟。

    离别了,还会不会回来?

    九月开学,黎璃大学三年级。裴尚轩在暑假里请她出去吃饭,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黎璃。并不是那天在茶坊看到的漂亮女孩,他又换了一个。

    她记得有一年四月,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裴尚轩拍着她的肩膀霸道地说:“黎璃,我喜欢的人,也要喜欢。”

    黎璃含蓄地微笑,有礼貌地和他的女友寒暄聊天,心里颇为嘲讽地想:他喜欢的人太多,她来不及跟上他的速度。

    也许他早已忘记这句话,而她却记着每一个瞬间,不管是幸福的还是心碎的。

    二零零五年,柳千仁狠狠揍了裴尚轩一拳,轻蔑地评价:“‘我喜欢的人,也要喜欢。’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话。”

    裴尚轩的嘴角流血了,眼前浮起黎璃嘴唇上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他浪费了太多时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决心收回他爱她的权利。

    在一九九七年,裴尚轩搂着黎璃的肩膀介绍给自己的女友,“黎璃,我的死党。”

    女孩名叫岑雯雯,有一双动人的眼睛。不只清澈明亮,视力更是好得出奇:2.0。黎璃戴着隐形眼镜,还没她看得清楚。

    她拉着黎璃的手,咯咯笑着说:“尚轩经常提起,百闻不如一见啊。”

    什么意思?黎璃不动声色地打量对方,岑雯雯笑容甜美,说话语速很快,经常跳跃性思维。上一个话题还没结束,她已迫不及待转了另一个。

    黎璃对这个女孩讨厌不起来,他以前的女朋友中不乏矫揉造作或趾高气扬者,难得碰到这样爽朗大方的。趁着她去洗手间,黎璃斜睨着裴尚轩,云淡风轻道:“笨蛋,就选她吧。”

    他一味笑,不置可否。岑雯雯从洗手间回来,他们跳过了这个话题。

    离开红茶坊,一行三人去吃火锅。热气腾腾的酸菜鱼头锅底端上来,他涮的第一筷羊肉夹给了自己女友,无端让黎璃联想到很多年以前小舅舅夹给严丽明的鸡翅膀。

    “丫头,不用客气,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勾起嘴角,酷酷地说。

    这就是女朋友和死党的区别。

    裴尚轩和岑雯雯旁若无人举止亲密,她坐在他们对面,喝冰冻过的可乐。冰冷的液体滑下咽喉,似乎同时也滑过了心脏。这顿火锅吃得她身冰冷,黎璃仍旧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始终不是她。

    “很喜欢她?”晚上黎璃在家和裴尚轩通电话。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没想到他居然在家。

    裴尚轩躺在床上,握着听筒仰望天花板,嘴角挑起淡漠的笑。他曾经很喜欢一个人,那时少年意气,以为“喜欢”二字就是天下最大的理由,结果却发现是生生的讽刺。现在,喜欢只是电影平淡的开场白,为了更进一步地接吻或是***。

    他用手指卷着电话线,忽而收紧忽而松开,好像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黎璃又问了一次,他淡淡“嗯”了一声,轻轻松松回道:“是啊,很喜欢她。刚刚不也劝我就选她吗?”他调侃着,半真半假。

    隔着电话线听到这把扣人心弦的性感低音,她亦能猜到此刻他的表情——好看的嘴角勾起浅淡的笑痕,不着痕迹的温柔。她一直看到,一直以为自己就算不是他喜欢的人,至少能独享一点点宠溺。可是他会宠爱另一个人,如同当日小舅舅转向清丽女子的筷子,把短暂的幸福带走了。黎璃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撕扯成碎片,残破到无法再拼凑完整。她沉默着,呼吸绵长。

    清醒吧,黎璃!她对自己说:不能对他说喜欢,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背叛?

    暗,从开始就并非公平的游戏。

    “黎璃,有没有喜欢的人?”裴尚轩接着问。

    她低声笑起来,很快回答了他,用的是否定句。

    过去的岁月里,黎璃真切喜欢着裴尚轩,只不过她已相信这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黎璃在大学三年级正儿八经加入了学校的书法社团,同样是被汪晓峰拖着去的。裴尚轩有一点没看错,想要她主动扩大交际圈,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黎璃骨子里是个被动的悲观主义者,再加上从小到大强迫自己凡事都要抱持无所谓的心态,随着年岁渐长竟被人误解为高傲,不屑与人亲近。

    她的朋友的确不多,加起来总共四个,连一只手的五个指头都用不足。除了汪晓峰是她无意中结识,另外诸如裴尚轩、李君、曹雪梅都是她的同班同学,而且皆是从同桌逐渐演变为朋友。

    汪晓峰听她说完自己得到的特殊优待,摸着下巴退后一步,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几遍,摇着头叹息,“黎璃,太孤僻了。”他说的话,和裴尚轩一样。

    “孤僻?那怎么会和我做朋友?”黎璃斩钉截铁反驳他的论断,不满他的批评和裴尚轩如出一辙。

    “那是上帝派我来拯救。”他笑嘻嘻地回答,隔了几天就把她拉去了书法社团。

    黎璃中学时参加过书法兴趣小组,小组长是裴尚轩,当年他的行书拿到过区里青少年书法大赛三等奖,这是他没什么亮点的读书生涯中唯一值得夸耀的荣誉。黎璃忘了自己当年练书法的理由,反正绝对不是为了把字写得好看些。

    书法社人数不多,练字的同时也是练心境。不过裴尚轩是例外,他练归练,性子照旧毛毛躁躁。

    “带女朋友来参观?”书法社社长邱子安微笑着调侃汪晓峰。黎璃认识这个人,号称德语系才子,年年拿一等奖学金的天才。

    “我兄弟。”汪晓峰勾着黎璃的脖子,一脸忙不迭撇清的样子,“不要随便乱说,我的行情会看跌的。”

    “有行情吗?我怎么不知道?”黎璃用胳膊肘顶了顶他的胸口,转向邱子安自我介绍,“好,我叫黎璃,想加入书法社。”拗不过汪晓峰软磨硬泡,她答应加入社团,于是打起精神展现出“积极向上”的风貌。

    邱子安说着“欢迎欢迎”,侧过身把黎璃介绍给身后安静练字的其他社员。

    “社团人不多,大家都用绰号称呼彼此,不用拘束。”他指着第一排憨厚敦实的男生说道,“叫他黄庭坚好了,他一直在练老黄的字。那位美女是褚遂良,她旁边的帅哥叫颜真卿……”他一个个介绍过去,黎璃含蓄地微笑致意。

    末了,邱子安忽然转向她问:“黎璃,平时习哪一本字帖?”

    她一怔,尴尬地笑笑,实话实说,“我初中练过书法,很久没碰毛笔了。”

    “换言之,并不是书法爱好者?”斯文男子皱了皱眉,态度稍许冷淡了几分。黎璃不明白他为何变脸,疑惑地瞥了眼汪晓峰。

    汪晓峰赶紧上前,抢着发言,“老大,爱好需要时间培养。我们不能学清政府闭关自守,把有兴趣的人拒之门外,大家同意不同意?”黎璃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参加社团而已,难道还有资格认定不成?

    去福州路周虎臣笔墨庄买了文房四宝和字帖,黎璃向汪晓峰抱怨书法社团门槛太高,怪不得人丁稀少,一边哼哼唧唧要他负责买单。

    “要不是因为,我有空不如看。”她拿着一本欧阳询的《九成宫》字帖,边走边翻看。邱子安冷冰冰地建议她这样毫无基础的人先从楷书练起,尽管觉得这位才子行为怪异,但毕竟他是专家,黎璃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

    “有原因的。”汪晓峰抱着宣纸,耸了耸肩,“以前书法社成员很多,一大半是冲着老大来的。没见到那个场面,每次社团活动,个个都吵着要老大看自己的字,所以后来彻底减了一次员。”

    她咬着唇想了半天,仍想不起邱子安长什么模样。不过听说她加入了书法社团,曹雪梅倒是由衷羡慕她能时常与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帅哥做亲密接触了,听得黎璃当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黎璃喜欢看帅哥,但多数情况是看过就忘,记不真切。她唯一记得深刻的容颜,是裴尚轩的脸。

    裴尚轩有一阵子没见到黎璃了,打电话到寝室也找不到人,说是有社团活动。连着两三次听到同样的理由,急性子的他想当然认为黎璃在回避自己。

    最后一次与黎璃见面还是她刚开学的时候,和岑雯雯一起吃火锅。裴尚轩努力回想,确认自己并没有地方得罪了她。

    他不高兴了,来到上外打算找她当面问清楚。潜意识里,裴尚轩面对黎璃时有着自卑。毕竟她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天之骄女,而自己什么都不是。

    黎璃考进大学,他觉得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了。以前对于她说的话他就似懂非懂;现在变本加厉了,她偶尔蹦出一两句英文,或是兴致勃勃谈起自己看完的名著、哲学书,他更是只有翻白眼望天的份儿。

    裴尚轩担心有一天黎璃会与自己疏远,友情这玩意儿说起来相当脆弱,隔上一年半载不联络,自然而然就淡了。

    他忽略了一件事——在分离的两年中,黎璃并没有改变。后来他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个很自私的男人,执意不放开黎璃的手,美其名曰是为她取暖,实际上真正得到温暖的却是自己。

    裴尚轩在四号楼外打电话到黎璃寝室,她白天刚献完血,正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外婆在世时常说她气血不足,黎璃便一直以为自己有轻微的贫血轮不上献血,结果检查下来她各项指标一切正常。一下子少了两百CC的血,黎璃回到寝室睡了整整一下午。

    “黎璃,电话。”对面下铺的张玉琴是寝室里唯一因体重不达标而不用献血的人,主动承担起打饭、接电话之类的服务性琐事。

    黎璃把头埋在被子里,懒洋洋不想动,“说我不在。”

    “是裴尚轩,找过好几次了。”寝室都知道黎璃和裴尚轩是铁杆兄弟,以前还拿他俩开过玩笑,但看看没什么进展,遂认可了他们仅限于死党关系这一说辞。

    曹雪梅就曾对黎璃说:“们好奇怪哦,感情这么好,干脆在一起算了。”黎璃当时正在喝水,被呛到了。

    在一起,这并非某个人单方面就能决定的事。世上最无奈的感情莫过于爱一个人,而他喜欢着别人,们的时间总也对不上。

    十五年,她淡然从容看着自己漫长的暗,犹如在空空的舞台上独舞,无人喝彩。黎璃不在意有没有观众,她不过是用自己的方式喜欢了一个人。

    听到是裴尚轩找自己,黎璃掀开被子下床,慢吞吞地走过去接起了电话。话筒里传来他冷嘲热讽的声音,讥笑她才几天没见怎么就和政府官员似的平日里见也见不到。

    她昏昏沉沉,脑海里转着一个念头:这家伙,是来挑衅的?

    “裴尚轩,我没力气和绕弯子,我哪里得罪就直说吧。”这么多年她也摸清了他的脾气,直来直去喜怒皆形于色,说白了就是没半分心机不懂掩饰。若是哪天口气很冲,那一定是心里窝着火。

    裴尚轩一时语塞,恍然觉得自己气势汹汹跑过来太冲动了。黎璃有她自己的生活,忙不忙也是自个儿的事,要他操这份闲心干吗?他琢磨了几秒钟,推测自己肯定是不放心她一声不吭像人间蒸发了似的,才会特意过来探望。

    这番心思,他偷偷摸摸藏在心里,怕说出来会被她耻笑。顿了顿,语气稍显缓和,“我想找一起吃饭,每次都不在,我很郁闷。”

    “吃饭,找女朋友去。”黎璃靠着墙,没好气地说下去,“那个叫,叫什么岑雯雯的?”

    裴尚轩霎时静默,不一会儿气急败坏地大吼:“黎璃,故意的是不是?我失了,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他失?黎璃挺直身子,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最后一次见面,裴尚轩和岑雯雯侬我侬如胶似漆的样子还让她暗自伤怀了几天。怎么才几星期过去,这就分手了?是她太保守,还是爱情逐渐沦落成了快速消费品?

    “没听提过。”她不好意思地想:其实我挺高兴。嘴上却恪守着朋友的本分,尽力安慰地说着,“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一枝花。”说着,黎璃脸上的表情微带了苦涩。真是没有说服力的句子!

    “得了吧得了吧,这话听着就假惺惺的。”裴尚轩纯粹为了缓和气氛,却无意中说到了黎璃的心事。她默然不语,反省自己前一刻的幸灾乐祸。

    她不说话,让他误以为在生气,心里边抱怨着她气量变小了,一边开口打破沉默,“丫头,我现在寝室楼外,请吃饭。”停了两秒钟,像是回想起了往事,“今天带着钱,放心‘三光’吧。”

    黎璃出现时,相比平时略微苍白的脸色让裴尚轩吓了一跳,直觉她生病了。抬起手探她的前额,确实温度偏高。

    “病了?”裴尚轩庆幸还好自己想到来看她,这丫头都不懂好好照顾自己。

    她摇摇头,拧了拧脸颊像是要拧出一点红润来。出门之前照了照镜子整理乱翘的头发,她知道自己此刻脸色很差。“献血,没什么大不了。”她轻描淡写道。

    “什么叫‘没什么大不了’!”听她淡然自若的口吻,裴尚轩不满意了。一年前七浦路街道宣传办的阿姨动员他们这群个体业主积极参加义务献血,他一冲动就去了,结果母亲心疼得要命,又是老母鸡又是黑鱼汤的补了一个月。那段日子他曾对黎璃笑言,说自己就和女人坐月子似的。

    掏出手机打电话回家,他急不可待嘱咐母亲赶快去买一条黑鱼回家熬汤。“妈,黎璃今天献血,我看她虚弱得快晕过去了。”他夸张地叫,一转眼瞥见黎璃不以为然的神色,他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又曲起手指弹了弹她的脑门,“这丫头不知道照顾自己,我正在教训她呢。好,一会儿我带她回来。”

    她怔怔瞧着他,眼眶里渐渐泛起水雾。他误以为刚才下手重了让她觉得疼,连忙道歉。黎璃摇摇头,疼痛来源于内心深处。

    他的好,会让她舍不得他。

    “我不是的女朋友,裴尚轩。”她狠狠咬住嘴唇,用力咬出了鲜血,“不要对我这么好!”拂开他的手,她不得不依靠深呼吸平复激动的心情。

    她的拒绝刺伤了他,而他有着最敏感的自尊心。裴尚轩退了一小步,眼神古怪,仿佛看着陌生人。

    “我没资格做的朋友,黎璃?”他的声音压得很低,银色耳钉亮得刺眼。

    “互相关心难道不是朋友之间应该做的事?”他接着反问。

    深呼吸没用,黎璃心痛得快窒息了,几乎脱口而出——“我不要只做的死党!”她想起了一九九四年的某个凌晨,硬生生地咽了回去。是她没资格爱他,阴影让她无法接受任何肢体上的亲密接触,连自己的手碰到敏感部位都觉得恶心,更何况是男性。

    在他身边,看着他幸福就好了。黎璃再一次告诫自己。

    “我今天很累,不知道在说什么。”她抚着额头寻找借口,“我没力气去家喝汤,替我谢谢阿姨费心了。”把手举高,拍拍他的肩膀,“笨蛋,说了我们一辈子都是好朋友,这个不需要资格。”

    他看着她慢慢走进寝室楼,心里忽然涌起了暖流。一辈子的朋友,真好!

    当晚九点,裴尚轩提着保温瓶再次来到女生楼下,给黎璃送黑鱼汤。寝室受益,一人一碗乳白色的鱼汤做宵夜。

    在盥洗室刷牙时,满嘴牙膏沫的曹雪梅忽然侧过头看着黎璃说道:“裴尚轩喜欢,是不是?”

    黎璃慢条斯理将雪白的牙膏挤上牙刷,“兄弟如手足,说的就是我和他。”她轻轻松松否定。

    黎璃去裴家还保温瓶,顺便感谢裴母替自己熬汤。裴尚轩的双亲向来对她不错,可能还动过心思要她做儿媳妇,总是制造机会让他俩独处。

    裴尚轩也不是傻瓜,对父母刻意的安排有所察觉,哈哈笑着说他们是乱点鸳鸯,太离谱了。

    黎璃很感激两位长辈的好意,奈何感情的事情勉强不了,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再多的机会也是浪费。某天在裴家看琼瑶电视剧《雪珂》,趁着裴母抹眼泪的时机,黎璃不动声色说了一句“强扭的瓜不甜,幸福不能靠强迫手段得到”——她委婉地暗示着。

    裴母擤擤鼻子,红着眼圈叹息黎璃理智过头。

    “这孩子,从小就明白事理。谁家娶了,真是福气。”

    黎璃不得不笑,用微笑掩饰心酸。她将嘴巴朝两边咧开,展露出大大的笑容。

    “阿姨,真的吗?我妈一直都说我不会有人要呢。”

    “那是人家不识货,我家那臭小子也是个睁眼瞎。”裴母恨声抱怨,暗地里责怪儿子放着这么好的女孩不追,成天和一些除了脸蛋漂亮身材不错之外一无是处的女生打情骂俏。

    “我和尚轩,我们只是好朋友。”黎璃善意地撒了谎。其实这是事实,至少是他单方面不断强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