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夫君的金手指 > 第七章 白驹过隙
    晚些时候,苏木把今天遇到的一切都跟秦氏说了。他还小,秦氏对于他来说,就跟天一样。他对秦氏是知无不言的,因此完不觉得告诉她有什么问题。

    秦氏听到他说的这些倒是沉默了半晌,然后欣慰地抚着他的发顶,哄了他道:“阿娘知道了,小木宝真是阿娘的好宝贝。除了阿娘,以后不要再跟旁人提起这件事,好吗?”

    其实秦氏对苏木的说那些神奇的事情根本不明白,但有一点她是很肯定的,苏木并非凡人,这是她早就知道的。

    只是现在的苏木还很弱小,出于直觉,她觉得要保密,因此也让苏木牢记不能告诉旁人。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在于知道的人少,多一个人,就多一份泄露的危机。

    苏木见秦氏一脸凝重,都不敢说浮云山庄的小东家林一诺也知道这件事情了。

    苏木虽然小,但他很聪明。

    秦氏的话,他自然是要听的。

    这之后,他每天都抽大量的时间去仙人湖的湖底跟着飞碟精灵学习,林一诺基本上也会过来。两个人一个在木筏上,一个在水里,凭意识交流。

    一直到好几年以后,苏木研究出了让飞碟破水而出、凌空飞行的办法,林一诺才开始本体直接进入飞碟。

    自从林一诺进来了,没过多久,飞碟内的笔墨纸砚以及吃的喝的就变得越来越多,简直快被改造成了休闲场所。

    为了这件事情,苏木吐槽了他好多次。一直在说为什么林三不早点进来呢?早点进来他就能早点享受到这腐朽的贵族大老爷生活啊!

    不过虽然飞碟可以破水而出了,但为了安起见,大部分时间两人都仍然是在水下学习。

    无知者才无畏,学的东西越多,他们越明白飞碟的惊世骇俗之处,倒不敢随意显露人前了。

    ……

    ……

    一晃寒暑已过十载。

    却说在一处群山环抱、绿树成荫、奇花绽放的偏僻山谷,有一澄澈如镜的平湖,湖水幽蓝,倒映着顶上朵朵白云,诗意盎然。

    湖旁一丛被压扁了的青草堆上,此时正坐着位少年,少年身边不远处放一小背篓,里面盛着一些水和几条游鱼。

    他的背影修长单薄,青色长袍松松垮垮地搭在身上,显出三分不羁之意,手里举着根钓竿,怡然自得地垂钓其间,整个人散发出一股从内而外的光华,绵绵不绝,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不染片尘。

    但少年接下来的动作却破坏此等出尘的画面,只见他从一旁的衣袖中掏出一只香瓜,也不削皮,直接就放嘴里啃了一口,一手仍握着钓竿,好不悠然。

    四周只闻虫鸣鸟叫及青衣少年咀嚼香瓜的声音,平静的湖面没有半分波澜,一片安逸之态。

    这少年,便是附近浮云山庄的主人,林一诺。

    倏尔,湖面冒起一颗人头,一个面容俊秀的少年突兀地破水而出,扬着一张笑脸,朝着岸边的少年打了几下水。

    林一诺微微侧身,避开迎面飞来的水珠,无奈摇头:“你又来这一招。”

    来人正是少年模样的苏木,他六岁后就上了族谱,族名是苏瑞宸,但大家仍习惯喊他木宝、阿木、苏木。

    苏木头往水里一钻,眨眼间就游到岸边,爬上来后席地而坐,很自然地抓起林一诺的袖子,从里面掏出了另一个香瓜,也是直接就上嘴啃了。

    “我说你天天钓个什么劲呢?我手一招鱼就来了,你非要花那么多时间去钓。”

    林一诺一双桃花眼闻言弯成弯月,原本淡漠的脸上扬起一丝笑容:“钓鱼钓的是心境啊。”

    他也不问苏木是怎么找到他的,仿佛他的出现早就在他意料中一般。

    “快去换下湿衣服吧,喏,干净衣服就在包袱里。”林一诺指了指身后不远处正在吃着鲜美青草的白马,马背上挂着一个包袱。

    苏木早就习惯了到林一诺身边换衣服,这家伙总是讲究的很,出门都要带个两套备用衣服,最终大部分时间都是被他苏木享用。

    虽然湿衣服穿着也不会令他感冒,但总归不舒服,苏木三两口吃完香瓜,手在湖水里随意洗了洗,就往自己身上的湿衣服上一擦,然后大摇大摆地往白马走去。

    白马也认得他,见他过来拿包袱,自顾自地吃草,根本不在乎。

    苏木就在白马旁边脱衣换衣,这身衣服虽是林一诺的,但因为两人身材相仿,均是八尺身高,一般胖瘦,因此大小十分合适。

    林一诺的衣服是丝质,比起苏木自家的麻布衣服可要舒服多了。

    换完后,苏木把自己的湿衣服拧干了晾在树干上,然后冲着林一诺喊:“林三,前两天说的出海去玩玩,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林一诺放下钓竿,抓了抓后脑,道:“我是没问题,你呢?你爹娘放心你离开那么久吗?此去没有三年五载可回不来。”

    苏木得意道:“没问题,我打算用制作白糖的方子贿赂我娘,今天正要用黄泥水淋脱色法让大家开开眼界呢。搞定了这个后,他们肯定没空管我。”

    林一诺失笑:“不错的办法。”

    苏木大大咧咧道:“走吧,跟我一起去见证奇迹。”

    “没兴趣。”林一诺闻言直接拒绝了。

    “嘿,你这人怎么这样呢?让你踏足我们苏家村辱没了你尊贵的身份吗?这么多年喊你就没见你答应去过几次。”

    林一诺沉吟了片刻,收起钓竿和竹篓,淡淡笑道:“好吧,既然苏少如此盛情,我也不好拂了你的意。”

    说完将手指放嘴里呼啸了一声,白马狠狠薅了最后一口嫩草,才慢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苏木瞧不上白马的做派,撇了撇嘴:“这马被你养得跟你如出一辙,散漫到极点。”

    林一诺哈哈笑了两声,飞身上马,并不反驳。

    这匹白马原先是苏木在山涧里发现并驯服的,但他嫌马匹的速度太慢,不如他自己奔跑来得爽快,就把它送给了林一诺。

    林一诺知道苏木的速度,但他不爱飞驰,只轻轻拍一下马肚,由着白马小跑着往前,苏木在前面跑一段等一段,半个时辰后,两人才来到苏家村村口。

    村边的地里村民们正忙得热火朝天,但一见苏木带着林一诺出现,大家就激动地停下手里的活,纷纷招呼了起来。

    苏木笑眯眯地一边点头一边往苏家祠堂方向走。

    村民们对林一诺表现出尊敬是因为对方贵族的身份,而对苏木之所以也这么尊敬,则是因为苏木家的地位在村里水涨船高了啊。

    原本老苏家明明都快被苏木这个药罐子吃穷了,可最后却又在短短时间内致富。这个反转太惊人!谁能想到幼时风吹就倒、雨淋就病、走路要喘的病秧子居然会成长为一个结结实实的壮小伙呢,甚至还力大无穷有徒手劈死进田里霍霍的野猪的伟绩!

    在村民们身高普遍只有七尺多时,苏木完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这些年因为天下太平,原先外逃进山林避战的村民陆续回来。

    十年来,苏氏一族已归拢了六十八户族人。苏老头在三年前苏氏老族长去世后,当上了新任族长,又在今年初当上了两个村的里正,于是一家子的地位在村中自然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