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唐人街的厨仙 > 第108章 肉夹馍(8):锅盔肉夹馍(继续求首订!)
    厨师,是一个给“食物”附加“幸福感”使之成为“美食”的职业。

    正因为有一代代厨师们不懈努力,才会有未来令人惊叹的中华美食!

    郝贤闭上眼睛,细细回味着口中美味。

    他回味了很久,很久。

    然后睁开眼睛,奇怪地抬起头,左看看,右看看。

    没有!

    菜姬没有出现在自己的肩头。

    《彭祖厨经》也没有现身显示任务完成。

    所以,还有什么问题?

    我这不是已经把肉夹馍做出来了嘛!

    看两位老人家吃得多开心啊!

    郝贤看着二老慢吞吞吃着肉夹馍,生怕太快吃完的样子,有些欣慰又有些无奈。

    如果活在后世,老婆婆可能每天都会出门跳广场舞,老爷子则在公园里下下象棋练练毛笔字,过着平静的日子吧。

    儿孙可能孝顺,也可能不孝,可能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也可能只等着争夺他们的房子,但无论如何,总比膝下无人要好。

    总比孩子都累死在长城上要好。

    啊……不过未来也有不少人加班猝死呢,这说明资本家的酷烈不输暴秦?

    想远了想远了。郝贤摇摇头,阻止自己发散思维,他已经明白为什么肉夹馍的传承还没有被他所拯救了。

    他只是把这道菜做了出来,还没有达成把它传播出去的条件。

    推测肉夹馍的发明和传播过程可比锅包肉难多了。郑新文终究是两百年前的人物,哪怕历史被迷雾遮掩,很多事情还是能找到史料印证,通过各种历史的碎片拼凑出一个八九不离十。

    但肉夹馍的发明者在青史上根本没有留名,事实上许多基本菜式都是找不到发明人的,也就是清代康熙和乾隆频频下江南“微服私访”,带火了他们吃过的各种美食,民间才开始流行给食物的发明配上故事,让后人得以有据可考。

    虽然这也导致了另外一个问题:很多故事都是瞎鸡儿编的。

    至少郝贤就看到过两位数的菜,其发明过程清一色是康熙或者乾隆来微服私访,村民/村姑/村爷爷/村奶奶灵机一动,做出这道菜,令皇帝赞口不绝,甚至亲自为这道菜赐名,从此驰名远近!

    这,就是老百姓的生存智慧。

    不过,这些乱七八糟难辨真假的故事,对于郝贤推演名菜发明历史就纯属一个个大坑了。

    肉夹馍的发明过程郝贤也没能查到一个准确的答案。但通过对秦朝民生、军事的了解,以及他的亲身经历,郝贤终究拨云见日,推演出了一个他觉得比较合理的解释。

    首先,锅盔作为行军粮,由锅盔演变而来的肉夹馍最有可能诞生的地方,自然是军队。

    郝贤猜测,或许原本的发明者是某位无名的秦兵,在攻打韩国时缴获了韩人百姓做的腊汁肉,夹到锅盔里一吃,哇塞,绝配!

    于是,肉夹馍在军队中风靡起来,而随着这批士卒归家回到秦地,也就是如今的陕西,肉夹馍便落地生根,在后来的两千年里都成为陕西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色、香、味。

    用后世厨师界流行的话来说,肉夹馍其实是秦国菜与韩国菜融合的一道FUSION菜*!

    *注:将不同菜系烹调手法结合起来做出的融合菜。

    不过,这个推测可不能让未来的高丽国人听去,不然他们要说肉夹馍也是他们发明的了……

    现在的问题是,原发明者恐怕在肉夹馍传承被吞噬之后,就横死战场了,这不光阻止了肉夹馍的诞生,也断绝了肉夹馍通过复员的秦军迅速扩散到整个陕西的可能性。

    现在整个世界上品尝过肉夹馍的只有三个人,郝贤和两位老人。

    难道把传播肉夹馍的重任交给两位走路都不稳的老头老太吗?

    显然是郝贤刚刚想得太简单了,当然,与其说是没有想到这一层,不如说是他实在太馋了,两个月没见荤腥,当然会无论如何都想先把肉夹馍做出来吃一口再说。

    他看着两位老人家终于舔完手指上最后一抹麦香,笑道:

    “爷爷,奶奶,咱把村里人都聚起来吧,叫他们把剩下的面粉、草药、肉都带过来,我想让每个人都吃上肉夹馍。”

    “这玩意儿叫肉夹馍?香咧!”老爷子直竖大拇指。

    “娃娃傻,你个老不死的也傻?”老婆婆扭了一下老伴的老腰,“万一有人报官去呢?”

    老爷子其实腰部已经不会有什么太痛的感觉了,但还是假装吃痛求饶:“对啊,对啊,老太婆说得对,娃娃你还是休息两天,等天黑的时候离开村子,想办法回家去吧!”

    郝贤只是微笑:

    “爷爷,奶奶,你们觉得我刚刚做的肉夹馍好吃吗?”

    “好吃,当然好吃!”

    “城里的老爷怕不是才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咧!”

    郝贤摇了摇头:

    “别说城里的老爷,这个肉夹馍啊这世上只有我会做,始皇帝都没吃到过!”

    “嘶……”老爷子和老婆婆似乎都被郝贤斩钉截铁的话语吓住了,对他们来说,县城里的老爷就是顶天金贵的人物了,至于始皇帝,那是云端上的人物啊!

    哪怕自己家的孩子是因为始皇帝的命令去修长城才再也没能回来,他们也从来没有恨过始皇帝。

    恨不起来,离得太远了,天上地下,怎么去恨?要恨就恨自己命薄吧!

    他们平日里是不敢去多想始皇帝的事情的,至多也就是一些乡野村民的淳朴幻想:

    始皇帝,或许吃的是用金鏊子烙出的锅盔吧?

    现在听到郝贤居然说这肉夹馍是连始皇帝都没吃过的好东西,两位老人脚都有些软了!

    “村里还有妇孺吧?做完这餐我就准备回家了,我想让孩子们也都能有机会尝一尝。”郝贤继续说道。

    听到郝贤提到孩子,两位老人心里也立刻软了下来。

    到了他们这个年纪,白发人送黑发人,其实已经没有什么牵挂,随时都准备好了下去一家团聚,也就是看到孩子时才能露出真挚中带着一丝丝心酸的笑容。

    二老最终还是被郝贤说服,不过他们邀请村民时可不敢提什么“始皇帝都没吃过”,只说“县城里的老爷都没吃过的好东西”,将村人都吸引了过来。

    一眼看去是老弱妇孺。

    郝贤数了数,有十几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够了。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