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第十九章:白狐
    罗四夕语录:去做了,不一定会成功。不去做,连成功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不算!不算!我们说好的作唱词,你那唱的是什么玩意?是吴歌,还是俚曲?那些都是乡野村夫的玩意儿,登不上大雅之堂,怎能与我们金陵第一才子闵竹兄的大作,相提并论?你们输了!大家评评理,是不是这样?”矮冬瓜眼珠子乱转的污蔑道。

    看着面色各异,纷纷低头讨论的众人,我心中冷笑:什么玩意?输不起的垃圾,想耍赖?

    不过,我唱这个《白狐》,本就没安好心,是在给矮冬瓜两兄弟下套子。因为我若直接拿出绝品,咔嚓一刀下去完事,那我岂不是只能进账一百贯?现在,找借口耍赖好啊!你耍赖,哥赚钱的机会就来了。我还真怕那两兄弟,直接来个光棍的认输,那样虽然他们丢了面子,却保住了钱袋子。

    还好哥的算计,没有出错,古人把名誉,面子,名气,看得比钱重要。你换个现代人试试,大多都是,要钱不要脸。

    不要不服气,看看那些糊涂皇帝当政的朝代,多少铁骨铮铮的铮臣,悍不畏死的直谏。尤其是明朝,杀了一批,又站起来一批,简直是无穷无尽。虽然愚忠,书生意气,但那不也是一种感天动地的骨气和精神么?

    还有那些曾经为了给我们这些后人,创造出一个和平,阳光,美好的幸福世界,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先辈们。

    再看看现代的人,有几个是具有如此骨气和精神信仰,悍不畏死的?

    环境和思想,对人的影响,真的太大了。

    当然,怕死这种事情,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毕竟,能好好的活着,谁愿意去死?

    但,要钱不要脸这种行为,就有些太差劲了,这是品行上的问题。它和环境没有关系,是思想上的问题。君不见:许多有钱人,比穷人更不要脸,更没骨气,只讲利益的么?

    在这一点上,从小受儒家思想熏染的古人,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做的都要比今人强。

    所以,江河日下的情况,来自于思想,与环境无关。因为无论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都有和平年代,都有高光时刻,骨气和悍不畏死,却从未缺席。

    人,学的越多,懂得就越多,于是想法自然也就变多了。不纯粹的人,又怎会纯粹的活着?

    “重新比?”我故意诱惑道。

    “必须重新比!”矮冬瓜大义凛然的道。

    “重新比可以,但是咱们之前可是说好了的。比一次,加钱一百贯,有没有问题?”

    关乎钱的事情,我可不能马虎大意,必须得问清楚明白,不能让那矮冬瓜两兄弟一方的人,找到漏洞耍赖,不然哥岂不是白忙活了?

    “我哥说的是,你刚才的唱曲不算数,你应该重新再作一曲,跟我们比,不是另外再开一场。所以不用加钱。”宇文承趾抢在他哥哥宇文承基开口之前道。

    哎呀!这阴柔的小子,不开口则已,开口就打我七寸。可是哥的诡辩能力,可是来自千年之后。

    “要不这样。咱们先问问仙儿姑娘,咱们两方的曲子,哪个更能打动她,再说其他的?”打擦边球这招,不赖。

    “不用了,不用了!我们重开一次,但是我得先说明,你刚才的那种粗鄙之曲,不能再拿出来了。只能按照我们的规矩,作出和闵竹兄一样的词曲才行。”这回矮冬瓜抢先说道。

    矮冬瓜的话,正中下怀,我却装作很犹豫的样子,考虑了半晌后,才露出一脸不情愿的道:“行。”

    于是那金陵第一才子闵竹,再次下笔。看他的样子,好像很不服气,一直对我板着死鱼脸,眼中满是怨恨,搞得好像我偷了他老婆似的。

    对面在作词,我已经有腹稿了,自然懒得动笔。

    哥一直不动笔,不是我不会写毛笔字,而是我的毛笔字,能看,但和古人的毛笔字比起来,就有些丢人现眼,拿不出手。毕竟,古人写字,只有毛笔。而二十一世纪的人,写字,能选择的工具,太多了:铅笔,钢笔,圆珠笔,中性笔。这些,都比毛笔简单,好用。所以,后世会写毛笔的人,不多,写的好的,更是寥寥无几。

    请人代笔,太怪异了:自己有手不写,让别人写,这得多大的架子?

    所以,我干脆不写,光棍的装神秘,清高。反正哥就是不写,你们能拿我怎样?敢强迫我写吗?而且哥的歌词,唱出来,大家都能听懂,写不写无所谓了。

    物以稀为贵!等哥以后练好了毛笔字,说不定一副字画,就能卖出天价,成为别人争相收藏的宝贝呢?现在可没有什么柳体,瘦金体等等书法。

    没看到,刚才哥画的那张立体画,被众人当成了宝贝,争相抢夺吗?当然,这是牡丹娘子的画像,我未来的女人,所以她的立体画,自然不能传到别的人手里。

    女人的画像,女人要来作用不大,最后肯定,十之八九会落到男人的手里。所以,我怎能容忍,我心爱的女人的画像,被其他男人看着流口水?甚至打手炮?想想,就恶心,不爽。所以,我宁可毁掉,也不会送人,或卖钱。不过,最后没撕成,因为那副画,被牡丹娘子要走了。

    咿咿呀呀的,我正想事情呢,突然听到有人在生疏,断断续续的,小声的吟唱着我刚才唱过的《白狐》。

    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貌美如花的二八美娇娘,手里拿着一张纸,边看边小声的唱着。

    她的边上,围着一大群年龄各异的大小美女,叽叽喳喳的小声讨论着什么。声音太小,听不大清楚。

    或许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那清唱《白狐》的美女,忽然抬头往我看来。

    看清是我在看她后,她嫣然一笑,宛若百花盛开,美极了。笑的我的小心脏,噗噗加速直跳。

    那小妞,长得很漂亮,很清纯的那种漂亮,与小莲,小蝶,完不同。

    “三公子,不好意思,菀儿没有经过您的允许,就私自默写下了您唱的歌曲,还请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见怪!”那美女对着我满脸歉意的道。

    “没什么。不就一首曲子嘛,送你了!”我豪爽的大手一挥。

    其实,我心里暗道:你都写下来了,开始学了。我原不原谅,有个毛用?你都会了,即使我要过那稿纸,毁掉,以后你就不会再次默写吗?

    而且,听到我曲子的人,那么多,难保没有其他的人,暗中记录了下来。这时代,又没有版权,也没有维护版权的法律。与其让人剽窃,不如顺水推舟的送出去,还能落个美女的人情。说不定,下次哥哥再来光顾醉仙阁,那小妞能免费招待,甚至倒贴也有可能。

    君不见,柳永,李白之流,都是逛青楼不用付钱,还有女人倒贴的牛人吗?哥也要向他们那些骚年靠齐。

    “哎哟!”在我正美美的想着美事的时候,我的大腿,突然遭到了不明物体的袭击,疼的我没忍住,低声惨叫了起来。

    低头一看,不明物体,原来是一只白嫩的小手,我认识,是牡丹娘子的。

    我不敢去看她,因为我知道,此时吃醋的牡丹娘子,肯定是满脸的不满和幽怨:当着一个美女的面,却与另一个美女眉来眼去的,这......。这是哥哥的错,哥认了。

    “噗嗤!”

    有轻笑声,传入我的耳朵里。

    我寻声望去,是那个叫菀儿的小美女。她见我看她,故意又对我抛了一个媚眼。

    我被电的赶紧挪开视线,因为我可不想再挨牡丹娘子的掐,哥又不是受虐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