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九零末:媳妇要改嫁 > 第42章惯犯?
    晚饭后,新月出门扔垃圾,却意外见着了在自家门口木头桩子一样站着的谭文军,她顿觉好笑:

    “谭叔叔既然来了,怎么不进去?”

    谭文军赧然地干笑两声:“妈她……还好吧?”

    “我妈挺好的呀。”新月发现他一直在紧张地搓手,眼神也左闪右闪,似是有话想说却一时间又不知该从何开口。

    “谭叔叔如果有话就请直说。放心,我保证不告诉我妈。”说完,她还把手指竖在嘴前,‘嘘’了一声。古灵精怪的模样逗得谭文军一笑,终于脸上表情也不再那么紧绷了。

    从他的讲述中,新月总结出一点,就是:妈不肯理谭叔叔啦!

    换言之,妈生谭叔叔的气啦!

    难怪谭叔叔站在这里,连屋都不敢进。就没见过像他这么木讷又老实的人,真服了他。

    “谭叔叔别急,我妈不理睬,估计是在生的气呢。谁叫前段时间玩起了失踪?”

    “那、那怎么办?”谭文军又开始搓手了。每当紧张的时候,搓手几乎快成了他的标志性动作。

    “还能怎么办?哄她呀。”新月觉得好气又好笑。谭叔叔今年都42了,总不会这点事还得她教吧?

    事实证明,就得她教才行!

    谭文军真正成熟的就只有年龄,在男女相处这方面,他是一窍不通。要不然,哪会相一次亲就失败一次?

    大冷天的,总不能在这里干站着,新月就提议去附近的小吃部,点了两碗热乎乎的羊汤。

    “谭叔叔,这么跟说吧,我妈之所以生气,多半是因为遇到事情就躲避的态度。冒昧地问您一句,您跟我妈相处,可是奔着结婚去的?”

    谭文军脸皮薄,听她问得这样直白当即便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好在他脸黑,红不红的委实看不太出来。

    在新月的紧盯下,他磨蹭了一会儿,终归还是点了点头。

    新月会心一笑:“这就对了。是要和我妈结婚的。结婚是什么,不仅仅是一对男女生活在了一起,还要他们的心紧紧连在一起才行。就是所谓的‘荣辱与共’‘同福共祸’。可是谭叔叔呢?一遇到困难就先玩起了失踪。难道认为我妈是不能和共进退的那种人吗?”

    谭文军忙不迭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别紧张。相处了这么久,我会不知道谭叔叔是怎样一个人吗?之所以避开我妈,是不想连累到她,对不对?”

    谭文军低下了头,用沉默代替回答。

    “您认为是对我妈好,可是在我妈看来,她会觉得您不信任她。”因为谭文军在这方面实在有点迟钝,不,是太迟钝了。新月索性把话挑明。

    “那、那我该怎么办?怎么做才能让妈消气呢?”

    听他这么问,新月暗暗松了口气。还算他没有迟钝到无可救药。

    “将功补过喽。”

    ?

    又到了哀鸿遍野的周一,却只有新月是满面春风地走进教室。

    在自己的座位坐下后,她开始从书包里一一取出等会儿要用到的课本。

    “苏新月,捡到钱了?”同桌莫晓雨把她的大脸凑过来,充满好奇地询问她。除了捡钱,她想不出什么别的理由,能让苏新月在这个黑色礼拜一还笑得像个白痴一样。

    “是比捡钱还要好的事。”苏新月喜上眉梢,回忆起清早出门时的情景——妈叫住她,让她去沙发上坐一坐。随后,妈道出了一整晚前思后想的结果,她终于决定要开一家饺子馆。当然,启动资金正是当初新月从苏暨那里要来的‘抚养费’。不过妈说了,权当她借的。等饺子馆营业以后,赚了钱,就把钱还给苏暨。

    新月当然百分之一百的同意。开饺子馆,虽说一样会累,至少妈不用再仰人鼻息、看人脸色。等以后饺子馆生意慢慢好起来,妈还可以雇人帮她。这样,她就能清闲一点。

    还有谭叔叔……大老板出面主动扛下工地事故的责任,并承诺对工友家属给予合理的赔偿。解除了危机的谭叔叔终于想到要跟妈重修旧好。至于他怎么做,就得看他的了。

    如此,新月等于一下子除掉两块心病,能不高兴吗?

    教学楼里响起了熟悉的上课铃声。第一堂课,是英语,也就是班主任的课。

    包括新月在内的同学们正襟危坐,等了会儿,走廊上却并没有传来李敏那熟悉的高跟鞋声,反倒是一个戴黑边眼镜的男士抱着书本走了进来。

    “哇,听他们轰轰说换老师,原来是真的。”

    听到莫晓雨的嘀咕声,对这件事一无所知的苏新月立刻凑过去小声的问:“换老师?谁说的?”

    “不知道,大概是从教导室传出来的吧?我听说,李敏因故请了长假。看来这次我们班不仅英语老师要换,班主任也得换。希望别来个母夜叉公夜叉什么的,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不理会同桌兀自的祷告声,苏新月微蹙眉头,暗暗想着李敏为何会请长假?是因为她吗?李敏无颜面对她才会……

    当初揭穿李敏的阴谋,她并没想过要逼她走。不过李敏走便走了,省得她们见面尴尬。横竖自己还有一年多就从这个学校毕业,等她毕业后李敏再回来也不迟。

    今天是去游泳馆的日子。只要没有特殊事项,每周一三五晚,她放学后都会去游泳馆帮忙收拾泳道。这不算打工,纯粹是她想去那里帮忙。不过老板林曦却说不能占了她一个学生的便宜,只要她去帮忙,就会额外支付她二十块钱的酬劳。

    就在几天前,新月发现一条近道去游泳馆特别方便,而且不用坐公车,快走的话十几分钟就到了。

    “这位太太,我们的水果都是新鲜的,怎么会吃坏肚子呢?”

    “少废话。我儿子就是吃了们这里的榴莲,现在还在医院里输液呢。们说,怎么办吧?”

    类似的买和卖之间的纷争每天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都会上演,新月对看热闹这种事没什么兴趣。不过,那自称买家的女子声音,她却越听越熟悉……

    等等,这位不就是那天在商场用一枚假戒指为难过妈的人吗?合着今天又跑这儿来闹了?难不成是……惯犯?

    几句话,苏新月就听明白了怎么回事:自称买家的太太因为在这里买了榴莲,她儿子又吃了这里的榴莲闹出了肠胃病,于是她就跑到这里非要人家赔偿一笔钱不可。

    通常呢,卖家为了自己的声誉着想,怕有人在这儿闹被其他顾客看见就不再买他们的商品,所以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赔钱了事。

    估计这位女士正是看出了卖家的这种心理,才会趁机讹诈。

    转回到商场里发生纠纷那一天,如果不是范范及时出现,诈出她的戒指是假的,事情也不会就那么草草了之。说不定到最后,她也会趁机敲诈妈妈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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